|
发表于 2010-5-24 08:2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摘录该版新规:
! I0 b/ R9 r. z: t7 a( O, |凡发帖后,不得自行编辑,如有问题可联系版主予以解决!规则如下:& G8 q1 p$ H) q
1.所有分享帖,若不是提出问题或建议,一律谢绝回帖!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8 b1 K; X& r$ _( b) K3 v% x* M( R2.所有主题帖中上传附件者,务必截图说明附件主要内容,若是ACAD、SW等文件格式的务必注明软件版本,不按规定者,将视情况予以扣分处理。
" q; J# g, u0 r2 o3.对于发帖求助帖,求助之前,请务必先用关键词在本区搜索一下,若确定没有解决问题,再行发帖求助。求助时,请务必将问题描述的清楚明白,当然最好能截图说明,以便他人及时应助!求助问题解决后,请自己编辑主题并分类为已解决!若还有问题要问应助人,可以自己给在应助人帖子中留言(留言会给对方发一短消息,这样,只要对方一上线就可以及时看到你的留言信息,同时可以快速进入你的求助帖中)。3 s: ] y' {, _% F4 r* @
7 ]' B. ~( T: U5 t* o
3.对于求助帖回复,谢绝“顶,谢谢,谢谢分享,等待高人回答……等(包括,但不仅仅限于这些项)”之类的简短回复,并一律谢绝自己顶帖,但跟帖补充说明问题的除外,若有需要,可短消息联系版主,帮你置顶!同时,但凡对求助帖有一定帮助的回复,一律会给予SW币奖励!。
9 ?3 l3 A5 P* g, ]本规则自本帖发布之日(2010年5月22日12:30)起实施。
9 i4 w" \5 H: m- ^5 r
7 P% v* y$ V& F% e通常对资料、分享类帖子为避免无效的回帖采用关闭的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