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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GB/T 3811-2008 起重机设计规范--学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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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5 09:5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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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11-2008 起重机设计规范作为起重机械标准体系中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标准,该2008版标准广泛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吸收起重机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体例完备、内涵丰富,是我们学习起重机的一项入门性标准。
0 ~" \5 l0 s( `5 E' f6 a因学识浅薄、有诸多困惑,特立此帖、求教方家,欢迎讨论、欢迎赐教 1 c& X. G- P! w' r$ i- M
GB/T 3811范围-----
' `9 i# p" }" C( W- }( s本标准确立了起重机总体、结构、机械、电气与安全等部分设计应共同遵守的必要准则,规定了设计、计算要求和方法,并可作为对设计进行分析和评价的技术依据。
! U1 j5 e7 ^& }: V: k本标准适用于桥架型起重机、臂架型起重机和缆索型起重机,但不包括上述起重机设计的特殊问题。本标准也可供其他起重机参照使用。
7 m1 e' _, Q8 {, t/ V5 ^, k:( 问题1:“不包括上述起重机设计的特殊问题”怎样理解??
5 k+ }8 a/ Z& l/ n* f比如与GB/T 13752、GB/T 5031、GB5144等塔机标准怎样协调?有矛盾、数据冲突怎样处理???????
/ Y$ U% {2 H" g3 ?$ G5 V比如与相关TSG怎样协调?有矛盾、数据冲突怎样处理???????
2 ]2 ]; p3 m0 {/ [
6 z( b2 ^' w* \% B- n$ l( K# ~[ 本帖最后由 lhchxa 于 2009-9-15 10:06 编辑 ]

评分

参与人数 1三维币 +3 收起 理由
z6z6j6 + 3 好资料,感谢您对论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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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15 10: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问题2:“桥架型起重机、臂架型起重机和缆索型起重机”为何不按GBT 20776-2006 起重机械分类直接列举?
! _; R& m' |  |0 e或按国际惯例分为“流动、塔式、臂架、桥式与门式”????????????
 楼主| 发表于 2009-9-15 10: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问题3:“设计应共同遵守的必要准则”,作为推荐性标准,这样的写法是否合适????????
 楼主| 发表于 2009-9-15 16:0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第二章 GB/T 3811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L6 y" `9 s! N. Y 问题2-1:注日期的引用文件都是IDT、EQV、NEQ、MOD的ISO、IEC的文件。& j7 ~6 z! [& H! O8 ~- y- P
是否ISO、IEC的文件改不得?0 q. ?+ H0 \. {% v) R0 q( w
国内自己制定的文件因未接轨,因为迟早要接,随便改??
/ ]% l6 F9 L, u, QISO、IEC的文件难道不修订???
 楼主| 发表于 2009-9-15 16: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问题2-2:“规范性引用文件”与“参考文献”有何区别?都是吸收相关条款啊!!
 楼主| 发表于 2009-9-15 17:2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问题2-2:GB/T20303.1同时出现在“规范性引用文件”、“9.3.1”、“参考文献”中!不解??- a' z% ?# C  R5 d' K' q

. h0 W/ b/ y1 P[ 本帖最后由 lhchxa 于 2009-9-15 17:29 编辑 ]
发表于 2009-9-16 12:4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西太原
嘿嘿,我们老师编的哎!徐老师哦,呵呵
发表于 2009-9-16 12: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西太原
问题1是根据使用者自己选择,而设计规范只作为一个参考。. j0 p. w, r$ S
问题2,个人认为你说的分法也可以,但是里面又相互重合的较多。
# N  K! ?6 Q$ |! A2-1,根据需要修改并不是随便改。# m; V7 E  V7 c" O5 C
2-2,规范与文献汉语意思不一样,前者是规则范例,后者只是说明引用。0 Y8 l" d7 r3 r% F( D1 J  Y# d: q
最后一个不懂,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09-9-16 18:4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原帖由 mywebandmywife 于 2009-9-16 12:46 发表 http://www.3dportal.cn/discuz/images/common/back.gif1 w& c( }8 v! ^0 B
嘿嘿,我们老师编的哎!徐老师哦,呵呵
" v9 p8 u) Q1 ]" e" z

. I7 G4 x6 R! {& o太重的,不知哪一届?????????????: l0 U; v& M% `
“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专业改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不知现在特色怎样??
 楼主| 发表于 2009-9-16 19: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电脑系统崩溃,桌面文件丧失殆尽,啊啊啊啊啊啊!!!!!
 楼主| 发表于 2009-9-16 19:3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原帖由 mywebandmywife 于 2009-9-16 12:53 发表 http://www.3dportal.cn/discuz/images/common/back.gif4 _: P+ j0 a  T% d) I) |
问题1是根据使用者自己选择,而设计规范只作为一个参考。
7 N/ V2 X  z  m. u问题2,个人认为你说的分法也可以,但是里面又相互重合的较多。
' M$ |, t$ d/ U2-1,根据需要修改并不是随便改。
4 P" Q7 ^8 g' l) X5 V0 E) s2 u& o# R2-2,规范与文献汉语意思不一样,前者是规则范例,后者 ...
1 o0 g3 F3 u7 n+ a! A
9 }/ G8 E+ ]* q9 a& E
1、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该定义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9 e5 Z* k# G6 o7 i9 y$ O/ }# f(l)标准的本质属性是一种"统一规定"。这种统一规定是作为有关各方"共同遵守的准则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我国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两类。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做到全国统一。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但推荐性标准如经协商,并计入经济合同或企业向用户作出明示担保,有关各方则必须执行,做到统一。 $ c+ c# T) ]$ S: }2 k4 p
( b* n  D% e! H

8 }! y- F. J  c6 X+ a5 _+ s  (2)标准制定的对象是重复性事物和念。这里讲的"重复性"指的是同一事物或概念反复多次出现的性质。例如批量生产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重复投入,重复加工,重复检验等;同一类技术管理活动中反复出现同一概念的语、符号代号等被反复利用等等。只有当事物或概念具有重复出现的特性并处于相对稳定时才有制定标准的必要,使标准作为今后实践的依据,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又能扩大"标准"重复利用范围。 
  ?' ?* r: n( ]1 R$ v* _% Z( ]: a

# j0 z+ b7 |( K% D; X# [; Y  (3)标准产生的客观基础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这就是说标准既是科学技术成果,又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并且这些成果和经验都是经过分析、比较、综合和验证基础上,加之规范化,只有这样制定出来的标准才能具有科学性。 6 P, u! w9 U* `! D

/ @6 x5 W- ?: S! W6 }
# i5 o) ?- D1 _  (4)制定标准过程要"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就是制定标准要发扬技术民主,与有关方面协商一致,做到"三稿定标"即征求意见稿一送审稿一报批稿。如制定产品标准不仅要有生产部门参加,还应当有用户、科研、检验等部门参加共同讨论研究,"协商一致,"这样制定出来的标准才具有权威性、科学性和适用性
& e- k/ d# }1 }* [8 M
4 \( b: Q% J  e, d( `
8 C# f* N4 j3 \  (5)标准文件有其自己一套特定格式和制定颁布的程序。标准的编写、印刷、幅面格式和编号、发布的统一,既可保证标准的质量,又便于资料管理,体现了标准文件的严肃性。所以,标准必须"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标准从制定到批准发布的一整套工作程序和审批制度,是使标准本身具有法规特性的表现。5 {: |) z4 x0 o: Z# N  x& k$ T- x

/ D1 Z8 w( k  s9 q3 i/ m以上还是引用。# X+ O7 _5 w. V, g( a" V

3 X+ k/ A4 j; r所以“根据使用者自己选择,而设计规范只作为一个参考。”,不妥。特别是起重机作为一种特种设备,,除了GB还有TSG,比较麻烦。标准制定还是越明确越好,相关标准越协调越好!!!!!!!% P" `: }& x* ]; _+ g1 H
; E/ ^1 `4 R0 X- s" |
2、问题2的分类,不是“你说的分法”,是ISO的分法。是有“相互重合”,但好处是具体、针对性强、符合行业特色!!!!: m: z" K! v6 V3 O7 j. M

1 V) V+ s% ^2 F! q9 {' w0 R4 k3、同意“根据需要修改并不是随便改”,问题是改的前提是自成体系、相互封闭、不互相矛盾。
% ?( {$ y  ^) I; l8 D0 F  C2 x0 a/ i  z. {  }4 a; x- d
4、“规范与文献汉语意思不一样,前者是规则范例,后者 ... ”,还是不解!!!!
发表于 2009-9-17 14:2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西太原
我大四起重机械的,专业没改,只不过把起重机械和运输机械分开了,呵呵
发表于 2009-9-17 14:2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西太原
特色依旧鲜明,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09-9-17 18:3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原帖由 mywebandmywife 于 2009-9-17 14:27 发表 http://www.3dportal.cn/discuz/images/common/back.gif
4 W, z% ~2 c5 Z/ W9 t9 m1 J& w; G我大四起重机械的,专业没改,只不过把起重机械和运输机械分开了,呵呵
1 i& T/ [1 }5 k

: G1 Y0 s6 ^3 @. H  h: _. M7 a想起来,学生时代永远令人难忘----------5 N' r% D) G! n4 K; ~$ S5 Q
不知现在“起重机械”专业开哪些专业科?用谁的教材??
发表于 2009-9-17 18:5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西太原
现在专业课有起重机械、运输机械、金属结构、工业车辆、可靠性设计,感觉课都太少。
0 p5 I  f+ G+ z起重机械运输机械都不知道是谁编的,只是封皮上写的“内部使用”,呵呵。金属结构是徐恪宁的,课也是他带的。
0 S3 @/ B8 S/ p7 g+ ~: \但是感觉学的知识都太老了,都是八九十年代的,估计和学长你们的课本一样!图书馆里倒是有挺新的资料,呵呵。
& _2 @* N4 V. S1 S  U
  [( g* o+ ^/ c) @# [不知道学长是那届的啊,你们那时候课多吗?0 U) n5 _; I2 r  j8 Y
学长在哪工作啊,我们十月就要参加招聘会了!
发表于 2009-9-17 18:5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西太原

回复 10# lhchxa 的帖子

没把电脑备份吗,装个一键还原的软件,挺好用的
发表于 2009-9-18 10:3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

关于加强筋扭矩计算公式

关于加强筋扭矩计算公式,有的也不是完全正确,请大家校核.在实际应用中,不好用.
发表于 2010-1-26 16: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问题2:“桥架型起重机、臂架型起重机和缆索型起重机”为何不按GBT 20776-2006 起重机械分类直接列举?
9 {1 C7 t7 B/ ?4 D5 F或按国际惯例分为“流动、塔式、臂架、桥式与门式”????????????' O8 s& H1 M) u: B
lhchxa 发表于 2009-9-15 10:02 http://www.3dportal.cn/discuz/images/common/back.gif
) p: U* n$ {% [- C- C6 E- h, l, x- D

. i7 z9 k- A/ u7 v; u+ e4 l现在分为桥架式、臂架型、缆索型,与ISO一致。
" n# ^" K8 H- O0 V6 m$ b- z- c! o
流动式属于臂架型,塔式也是臂架型,桥式与门式都算桥架型,感觉分类比较简单明了,并无不妥。
发表于 2011-4-11 09: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南郑州
看了这么多的帖子,怎么就没有说启闭机的,郁闷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0 19: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竟然还在!帖子依旧人已老!!!!!!!!!
发表于 2013-2-21 14: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青岛
想学点新东西就到外企单位去工作三五年,完全可以颠覆当初学习的理论概念。实践出真理
发表于 2013-12-1 18: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weishkq 发表于 2013-2-21 14: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 z! K# u* R% K- q* Z9 ^
想学点新东西就到外企单位去工作三五年,完全可以颠覆当初学习的理论概念。实践出真理
/ m9 D) y3 M- ^2 H6 @+ v$ u* _
此话中的..可以颠覆当初学习的理论概念。实践出真知的..
发表于 2019-2-1 17:3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意,楼主很认真的人啊!!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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