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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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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关于压力试验次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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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2 23:4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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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厂家加工完成后自己先打了压,然后用户验收的时候再打一次.据说是可以打2~3次,始终没有找到权威的说关于次数的问题,望各位指点,最好可以给个原文的出处,谢谢!
发表于 2007-4-23 18: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或许是看是哪类压力容器吧/ x- f% {& }; `* y

+ }" i& g5 H" b, Q, L2 X厂家做压力试验的时候有客户方可派专人现场检啊9 k) e+ m9 @: c
, H7 i2 ?( F5 \/ ~  u
而压力试验的次数,在运行过程中不是每隔一定时间就要求做下么?
发表于 2007-4-28 16: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对压力容器反复进行耐压试验是不科学的,会导致容器发生永久性变形。楼主提出的问题,可在加工过程中予以控制。
; d' W  q3 g6 T; O) u对投用后的压力容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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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9 11:2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应该是这样的:压力容器制造完毕,生产厂家通知当地国家特种设备检验部门现场质量验收,包括技术资料审查和水压试验验收,而客户可以参与现场验收,也可以不参加。
发表于 2007-5-12 20:4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

参加讨论,提供资料

zzwxh1061网友提出的问题,就我所知,提供如下判断依据:3 w* O9 ^% a/ ?( J
       “通常厂家加工完成后自己先打了压,然后用户验收的时候再打一次。”好象说的是压力容器产品的压力试验(应称为耐压试验)。这种做法没有任何依据。9 f8 e, L5 c" O3 z. \% G  P+ {, |
      只要是取得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单位,都不应该这样做。1 \" b6 m- X% s, J& @0 s, Y
      2002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2号公布了《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其中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国家实行制造资格许可制度和产品安全性能强制监督检验制度。
; }3 H5 Q6 K9 y1 S2 A$ u) E9 V* {      2003年7月1日以国质检锅[2003]194号文件印发了《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以下简称《监检规则》),规定“境内压力容器制造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性能监检工作,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授权相应的检验单位(以下简称监检单位)承担”。
# g& j( D, T# [* o. z      在《监检规则》中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大纲》“压力容器”部分中明确规定:(压力容器)耐压试验前,应确认需监检的项目均监检合格,受压企业应完成的各项工作均有见证。耐压试验时,监检人员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试验装置、仪表及准备工作,确认试验结果。8 E: P6 ^8 i4 \# n5 b: q
      因此,压力容器产品的耐压试验是不可以随便去做的。
. ]1 r, p9 Y6 d: |# d& `0 y      你所说的“用户验收的时候再打一次”,是不符合安全监察法规、规章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监督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制造单位和用户都应认可。
发表于 2007-5-13 01: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楼主都没有说清楚对什么产品进行打压,有的产品打压试验是达到极限了的,是有一定破坏性的,这样的打压试验只能多生产一个,从产品中抽检出来打压,试验完了就不能再用了。这个费用要算在产品里面。由采购方承担。比如说管道配件产品的水压试验。
发表于 2007-5-13 09: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楼上的,压力试验是有规定的,什么叫达到极限?强度极限还是屈服极限?- ~3 J) i9 ^- i' _* L; k# u

9 S1 p% X0 e9 ?/ P2 z9 X% v3 O: X在现行标准中,耐压试验的一次应力是允许达到0.9倍屈服限的
发表于 2007-5-14 08:3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原帖由 leisang 于 2007-5-12 20:45 发表 http://www.3dportal.cn/discuz/images/common/back.gif% p1 S9 \8 D* e; S$ W
zzwxh1061网友提出的问题,就我所知,提供如下判断依据:
; ~5 r. I! v( T* }6 ^# s' e       “通常厂家加工完成后自己先打了压,然后用户验收的时候再打一次。”好象说的是压力容器产品的压力试验(应称为耐压试验)。这种做法没有任何依 ...
0 y! L5 i$ M: v+ R5 v' z. }2 w
这个说法也不是很确切吧,境内制造的压力容器要经过监督检验以后才能出厂,在定期检验中也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做压力试验,比如压力容器经过重要的修理、改造,这些都是法规规定的,属于法定范围。但是压力容器产品交付用户以后,还要进行现场的安装调试,调试的时候一般也会进行一次压力试验,试验压力可能没有监督检验过程中的压力要高,通常也会超过其最高使用工作压力或是取设计压力的一定倍数。
发表于 2007-5-16 18:3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

讨论

感谢虫二网友对本人发言的回应。你所说的情况是对的。但我的帖子主要是针对压力容器产品的压力试验来说的。对于安装质量监督检验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时所做的压力试验,没有提及。因为范围较广而又离开了zzwxh1061网友提出的主题,所以没有发表意见。欢迎讨论,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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