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支持其中一位会员的观点,将技术问题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制造、设计、检验等多个项目,以利于最终对讨论的内容进行整理。我感觉斑竹还是希望能够通过论坛对提高行业的技术水平作贡献的,那么,如何收集、整理相关论点和经验是一个很复杂的工作。2 `* N. `6 o+ D5 g* |4 i
在我们国家,对技术的管理往往是通过国家/政府实现的,因此,在我们国家,法规、标准具有基本相同的效力。但是,实际情况是,法规应该是政府根据行业实践,制定的为保证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制定的强制性规定。而标准是行业协会根据本行业的成功做法进行总结而形成的一套成熟做法。标准没有强制性,但是标准自身有强制性和约束性,意思是,标准本身并不限制你必须怎么做,但是如果你遵照了标准的标准的某项规定,那么相关的规定必须遵守,否则,就不能完全按标准的要求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