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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9 11: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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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辽宁沈阳
本帖最后由 点识 于 2010-2-9 11:16 编辑 4 @& Q8 G( m/ C4 @2 F2 j' b
6 A6 a' u; I& Z未注公差首先属于一般公差,而一般公差应为:9 o. E: _* ~; |7 y2 L0 b4 q
1.指在车间通常加工条件下可保证的公差。釆用一般公差的尺寸,在该尺寸后不需注出其极限偏差数值。
% B& U& g, ]$ S2.零件在图样上表达的所有要素都有一定的公差要求。但对功能上无特殊要求的要素可给出一般公差。
0 P3 Z7 [. l' o8 J3.零件功能允许的公差常常大于一般公差,所以,当工件任一要素超出(偶然)一般公差时,零件功能通常不会被损害。
! K9 k- f9 ^1 l一般尺寸的未注公差规定为IT12-IT18。极限偏差多按±IT/2(即JS或js)执行。/ X8 _0 a6 E) G, I/ ^ Z
而对于钣金件而言,与一般机加工件的公差要求有所区别,总体来说,精度相对要低。
& W) |) E; J/ J钣金件设计中的公差选择可参考GB/T 13914-2002《冲压件尺寸公差》。, d. R" u# ^) E9 Z2 r' u9 m
未注公差的钣金件公差可参考GB/T 15055-2007《冲压件未注公差尺寸极限偏差》。
$ m0 ~) I, A# q. v: f/ @* ^$ a但是,主要原则应为了解设计件“通常加工条件”,明确“该要素在功能上是否有特殊要求”,以此来确定相应尺寸公差的处理形式。
% |9 Q0 d' O4 c, d: b9 W* W设计上,若感到有些尺寸需控制在一定偏差数值内,而又担心实际制作时,出现操作者忽略的情况,那即使数值属于未注公差范畴,但具体设计时,未必拘泥于未注公差之“未注”而“明注”出来,也无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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