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CAD问题:' A' T/ u1 P* h
要求:图纸比例1:2,最后打印出来的图纸上,标注部分文字高度为3.5,“技术要求”部分文字高度为7。 ; [- e' z$ g; ^. w2 c W7 n 我先在模型空间按照1:1画出图形,然后进行标注(标注样式中文字高度设为3.5,标注特征比例设为“按布局(图纸空间)缩放标注”)。然后在布局空间设定视口比例为1:2,最后按布局方式打印,打印比例为1:1。 9 j3 Z6 z( J' U/ B 如果这样做标注部分文字高度最后打出来会不会是3.5的高度???3 r! X( L/ ~2 c4 ?- f' g! ` P
我在模型空间用多行文字写技术要求部分文字时,高度设成7,按上面的出图方式最后打印出图,这部分文字高度会是7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