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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电价“新政”:能否改变未来 2007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对第五期风电特许权项目首施“新政”:一改以往“低价者胜”的招标方案,而采用“中间价”的模式。近日,广东省根据《可再生能源风电价格及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规定,制定了省内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暂定为0.689元/千瓦时(含税),原上网电价高于这一标准的维持原有标准不变,其中实行招标的项目按照招标确定的价格执行。这一系列动作,让业内人士,特别是风电投资商感受很多——标杆电价制度彻底取代现行特许招标制度....... u- Y' v! h' `6 x) l) |3 `: I
现行特许招标制度:风电运营商的“困扰”# C3 D- }0 c' v6 n- y
国务院电价改革方案明确提出,风电不参与市场竞争,电量由电网企业按政府定价或招标价格优先购买。电力市场成熟时,由政府规定供电企业售电量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量的比例,建立专门的竞争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市场。
; h& B; P2 K. T3 p 并明确了风电电价税收优惠增值税减半征收,由此,我国风电电价平均将降0.05~0.06元,新建风电场电价有望降至0.50元/kW·h以下;进口关税:设备暂按照5%,零部件1%;征地:按照实际占用面积计征,即点征。这些将会对我国风力发电产业化发展产生推动作用。
1 \8 z1 `% |* ]( F 《可再生能源法》出台,也明确了激励政策:明确发展目标,即实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明确电网、电源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并网就近,即收购全部发电量,国家批准的风电场工程项目其送出工程由电网负责;税收优惠,即增值税和所得税将进一步优惠;固定电价,即保护投资者收益,电价政府定价或项目招标确定。$ l0 @* S3 D L# o% r' p
风电的特许招标制度,从开始试点,到逐步推广,特许权招标制度的推广,明显降低了风电的上网电价,但也加剧了风电运营行业的竞争,从而压缩了风电运营商的盈利空间。
+ C8 s) f' F0 t& O* H: } 虽然由于潜在的配额制压力,使财力雄厚的电力集团不得不调整电源结构,积极发展风电资源,促了风电行业近年来迅速增长,但电价机制的倒挂,部分以特许招标电价中标的风电场,电价明显低于运行成本,已经阻碍了风电行业长期稳健的发展。
. j# a" Y, n' b0 B4 }; k4 W 中小风电投资商认为,特许招标造成的恶性竞争,大幅度降低了风电电价水平,合理盈利得不到保障,风电运营成了大集团的特权,非特许招标项目电价缺乏明确的文件规定,在特许招标制度的参照下,总体电价仍不能让风电运营商获得稳定合理的回报。7 b0 O7 E# E4 g$ m/ A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风电的特许招标制度,使得上网风电市场波动过大,缺乏稳定性,价格水平偏低,令内外资私营投资和开发商利益受损,打击了投资商投资风电热情,不利于风电行业发展。
8 T+ h9 S* c' J T$ i, a# T 因此业内人士提出,以标杆电价制度取代现行特许招标制度。他认为,标杆电价制度将使行业合理盈利得到保障,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投资,对于优化投资主体,合理引入新的管理,运行经验以及竞争机制都是有利的。由此,风电行业才能真正实现相对的市场化、长期和可持续发展。
- ~* z2 b5 C. K: G/ A# M 电监会2007年10月在其官方网站上就指出,现阶段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的不稳定性和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的不确定性,使得许多
1 y9 Q) Z$ j2 ?' x- a2 x' R: X# D 业主大规模发展风电面临风险。以核准方式明确的项目电价存在较大的审批风险,以招标方式明确的风电项目,可能出现2003年风电特许权招标中超低电价的竞争风险。电监会建议将电价政策由招标定价制度改为固定电价制度,使风电价格水平保持一定的吸引力。风电也应实行标杆价制度,同时要适时调整其电价水平,但始终要高于燃煤发电的上网电价。
S6 v" U% H( f, y 以标杆和固定电价:有利于风电长期稳健发展1 ?- j. ]$ x- K$ s# } [
标杆电价就是国家对各省(区、市)电网统一调度范围的发电机组不单独审批上网电价,而是事先制定并公布统一的上网电价,而固定电价制度也称强制购电法,是一个以价格为基础的政策机制。制度要求电网公司有义务以政府定价购买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全部电量,具有固定电价、强制上网、优先购买、电价分摊等特点。但实施固定电价比标杆电价更对风电运营商有利。
$ g. x: p2 h& N 因为固定电价制度优势有三:一是价格固定,能给开发商以价格激励,价格设定合理能够促进快速增加投资,适合于产业的初期发展阶段;二是电价简单明了,其管理与操作方便,有利于降低可再生能源项目交易成本;针对不同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不同的地区资源制定不同的电价,体现了公平和效率两个原则,有利于可再生能源的多样化;三是附加成本计算简单,可以通过分摊机制加以解决,减轻电网公司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带来的财务负担,提高政策实施的可行性。" Y) f: w5 C' ~' R8 |5 v
一个好的电价制度有利也有弊,其弊端也有三:第一,没有对供电企业可再生能源生产量的要求,使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具有不确定性;第二,没有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不利于最大限度地降低可再生能源价格,优化电源结构和优选电源项目;第三,在很大程度上发展依赖于政府政策的持续性,而不是市场机制,政策可能因人、因事而具有不稳定性。
0 W7 P) V+ O" q 因此,业内人士指出,相对而言,不论是实施标杆电价,还是固定电价都会稳定风电盈利,对风电运营商都有不错回报,有利于风电行业长期稳健发展。
6 j& @6 R1 C$ y# L7 f 在风电行业质疑声中,国发改委也一改过去“极推”风电电价特许招标制度的“强硬”态度,在第五期风电特许权项目首施“新政”。即一改以往“低价者胜”的招标方案,而采用“中间价”的模式。给业内人士带来无限的想象空间---国发改委是否已改变过去“强硬”态度,彻底放弃特许招标制度。无独有偶,更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省近期率先采用风电标杆价,令人关注。/ r7 B; x3 @/ w/ z) ?
有业内人士指出,这次广东省率先采用风电标杆价,被评价为是开启国家风电“固定电价”之先河。这一“广东模式”有可能在全国推广,进而使标杆电价制度彻底取代现行特许招标制度。
1 A2 S5 U; z; W1 y7 P 而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国发改委“强硬”态度有所松动,主要还是与目前一些企业在获取了风电项目的建设权后,并不积极推进项目有关。而取得了风电项目建设权的企业之所以“了荒”,主要就是电价难以形成合理回报。因此,国发改委才有了“松动”迹象!
% ~9 C! l! A7 T: y1 s1 @ 此次广东制定了风电的标杆电价,虽然对于特许招标项目,仍执行招标电价,但也的确制定了标杆电价。即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电价基础上加价0.25元,形成广东风电的标杆电价。据测算,广东风电这一标杆电价对于利用小时在2000左右的风电项目,可以获取12%左右的ROE回报。因此,业内人士预计,广东风电标杆电价的制定,将极大地促进广东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推进广东非特许招标风电项目的进展,并有可能向其他省份推广。同时,风电标杆电价出台后,有可能对现有的特许招标制度产生一定的冲击,不排除最终实现取消特许招标制度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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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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