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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8-12 1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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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河北廊坊
谢谢各位!还有以下问题:! r P8 B' X, S) O2 A
容标委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09〕89号)中有一段话:# l$ F$ _, C! ?% S% [7 b) \
(二)引用标准的执行
! b$ L: @& D, E5 @! N1 {" }8 ?# a在《钢制压力容器》(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JB4732-95)等新容规引用标准修订前,按照新容规进行的设计,设计温度在350℃以下的碳钢和400℃以下的低合金钢,可以按照新容规规定的安全系数,根据相应材料标准规定的力学性能,由设计者计算材料的许用应力。同时,有关材料复验、焊接试件、无损检测、耐压试验、泄漏试验等内容均应当按照新容规的规定执行。
' E& Z9 x6 D( \ E1 v8 a8 B8 ^( A1 b最后一句"同时,有关材料复验、焊接试件、无损检测、耐压试验、泄漏试验等内容均应当按照新容规的规定执行。"是针对前面说的碳钢和低合金钢,还是针对前面的引用标准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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