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也困扰我很长时间了,比如说D级抽油杆,标准要求如下:抗拉强度Rm(795-965MPa) . V p8 `7 }+ i1 l, E t( n屈服强度大于等于590MPa,伸长率A 大于等于10%,断面收缩率 Z 大于等于50%。如果A和Z检验都合格,而Rm检验超出上限规定,是不是也要判其不合格呢?按理说这种抽油杆的质量是更好的。我认为如果对产品的A和Z做了规定,就不应再对其抗拉强度的上限再做规定了。请大家指教。
一批材料轧出后,要经过拉力试验,如对一批某规格的钢棒进行拉力试验,由于材料具有不均匀性,选定一定批量逐一进行拉力试验,试验数据有高有低,进行数理统计处理,其结果是一个范围,所以抗拉强度在手册上列的个最高和最低的范围。材料的屈服极限是一个点,既然是点也就没有最高和最低。( Z f$ {) n* Y- {; u
在设计时,一般采用下限,这样取值比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