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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rues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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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碰到这样的供应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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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8 09:4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记住一条,好的供应商,是不会发生类似的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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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8 11: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建议找供应商一定要先做供应商评估,然后小批量试用,看看产品质量及供应商的服务态度怎样,再考虑是否深度的合作.) P* d; s/ q0 L( i' k
对这样的供应商如果是下面员工可以考虑找领导谈谈,如果领导也是这样那就要考虑以后的合作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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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28 21:3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西晋城
25# zj2635 # {1 {% T  \2 @0 e) S
我作为合作的代表之一,都是为了持续稳定的共同发展,产生消极的心态是供应者的大忌,我认为,供应方应该充分掌握消费者的心态,即,掌握市场的动态,如果供应商产生消极心态,合作很难正常发展;
发表于 2010-7-3 02: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邮件不能成为正式的文件,但是可以作为一个沟通的证据。一般有诚意的供应商应该认可邮件沟通的结果。( k/ k+ u( W) P8 K* ^2 \
如果供应商认为邮件的方式不能作为正式的传达要求的方式,那么他在最开始的时候就应该提出来。最后关头说不认可,只有一个原因:推诿责任,而且是不怎么高明的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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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 07: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台湾
发邮件后是否有確认,问题是老闆要的是最終结果而非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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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 08: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邮件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你们这样的供应商有点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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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5 13: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
一、 EMAIL不能算是口头联络。是被普遍认可的书面文件。你只要确认,对方已收到你的信息,就可以被法律认可。
! r) d* l; _& k+ N& d! m' v' v9 X二、 如果你是甲方,你应该拿出甲方的强硬姿态来。# e) {. N  ~* }2 d  C$ a
三、 即然,过程当中没有说过这些改进要求,在最终检查时,你也可以提出来,拒收。质量是没有也不需要商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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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5 15: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德阳
重要的更改快件让对方收到盖章签收后回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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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6 10: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烟台
如果仅仅是口头传达,有可能会导致对方内部沟通不足。那么不能判断这个供应商就不好,也可能是传递对象的个人问题。
: E, _" c4 p5 a* ?; K* N
( W5 w% P! R7 P邮件经常是作为正式传达的证明,这在商务上是站得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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