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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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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责任工程师与公司行政职务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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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7 20: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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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仁、专家:
2 A  e0 X; a- q9 @我从事的是特种设备待业,在这个行业必须设有责任工程师,我一直没有弄明白责任任工程师与公司行政人员的工作关系。希望大家能共同讨论一下。
1 W  @6 g, e# A
发表于 2008-3-28 07:3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绍兴
没有任何关系。就是个公司员工而已。当然也可以是部门领导担任,也可以不是,只要符合条件,谁都可以的
发表于 2008-3-28 08: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潍坊
部门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责任工程师承担技术责任。根据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相关法规要求,分不同质量控制系统设立责任工程师,一般要求有相应的学历和资历,对整个质量控制系统负责,而部门负责人无此要求。
发表于 2008-3-28 08:4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抚顺
责任工程师是特种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内专业技术审核人员,比如焊接责任工程师,只对他所审核的焊接工艺,焊接工艺评定等技术文件负责.而公司行政人员是负管理责任.
发表于 2008-3-29 15:5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济南
责任人员可以是行政人员,如果不是只是对压力容器的质量保证中的自己负责的系统内容负责,可能跟很多部门都有联系,只对质保师负责,对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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