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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李双江之子驾驶事发宝马车被曝有32次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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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19: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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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次违法半数是“抢道”
改装宝马车10次“在专用车道内行驶” 6次“在应急车道内行驶”
本报讯(记者林晓芽)无照驾车、车不挂牌儿、因前车减速就对前车司机大打出手。
上午,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李双江之子李天一事发时驾驶的宝马车自今年1月至今,共有32起非现场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罚。
“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违反规定在应急车道内行驶”、超速的违法行为占总数的一多半。
记者梳理发现,该宝马车的违法行为多为“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和“违反规定在应急车道内行驶”,分别违法10次和6次。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和超速的行为也分别有4次。其中超速非法行为多发生在夜间和凌晨。
宝马车的32起非现场违法行为中,大都发生在朝阳、海淀和东城区,其中朝阳区最多,有16起,占了一半。其次是海淀7起、东城6起。另外,这些违法行为中,将近一半发生在15点-18点左右,发生在凌晨的还有4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下来,该车辆车主或管理人将面临扣9分及5700元罚款。
在规定的验车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内,车主只需办理扣分、交齐罚款即可,不会影响验车。但如超出规定的验车时间缴纳,则不能通过验车;同时,未按规定年检的车辆不允许上路行驶,查出后将被扣3分、罚款200元。
质疑
该宝马车非现场违法行为多为危险性的,且对道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及行人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那么有关部门是否应该具有责任“提早发现,提早制止”?
中国律师精英网特邀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尹富强律师表示,从现有的技术角度来看,应具有这种“提早”能力。监控系统不能仅用于对非现场违法行为的被动处罚,还应对经常性的违法车辆进行主动警示教育,防患于未然。
宝马车违法行为一览
违法行为 次数 处罚
未按照尾号限制通行规定通行 2次 100元
违反规定在应急车道内行驶 6次 200元
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 10次 200元
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 4次 扣3分200元
违反分道行驶规定 1次 100元
违反规定临时停车 1次 200元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 4次 扣3分200元
未按照指示交通标线指示行驶 1次 100元
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3次 扣3分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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