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环保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停建13个省市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后,环保总局首次大规模对外公布违法开工项目,尽管每个项目的身价都过亿元,有的甚至投资上百亿元,但仍被停建。笔者认为,如果说刚刚过去的2004年是“审计年”,那么,今年有可能成为“环保年”。1 t+ ^. Z; o% M; k/ L, k
4 s1 F1 Y9 V& q5 u- ]当我们在为“环保风暴”拍手叫好的同时,也感到有些美中不足:一是目前环保部门对违规项目最高的处罚金额较低,只有20万元,对于投资几亿元甚至上百亿元的大项目来说,这点罚款,恐怕根本无法触动被罚款的人。二是要将环保作为一项硬指标,要赋予环境执法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权限,正如我们关注“审计风暴”之后,同样关注会不会有人因审计发现的问题而承担责任一样,老百姓们也很想知道项目叫停之后会怎么样。也许有的项目环评报告最终获准通过得以续建,但是,其违规行为是否因此而一了百了?最令人担心的是,如果项目最终通不过环评,上亿元的投资打了水漂,谁来承担这巨大的损失?谁来为错误的决策负责?揭露问题并不是最终目的,解决问题和遏止类似问题的产生才是根本。( b. s5 `4 x; y! X& H
* t; q8 m" A' J当前,我们正在为建设和谐社会而努力,正在追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环保不是摆设,不是点缀,更不是“没事找事”,只靠刮一两次“风暴”显然是不够的,只有让环保评价变成一项日常的制度,强化依法行政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