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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9 09: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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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湖南衡阳
挤压铸造绝不是液态模锻——该为液态模锻技术正名了 % ^4 ]# `: \. m( H& Z/ T" v
" w- [! ~1 i9 C' _ 液态模锻(日本称:熔汤锻造)技术,最早由苏联人于二次大战期间发明,已经有60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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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5 _$ p' Z) G* o “挤压铸造”是英国人将苏联人的技术翻译成英文时所用的词。或许人们对“挤压”与 “铸造”这两个词认为经典一些吧,所以对用这两个词组合成的新词“挤压铸造”也就在业界流传用开来了。 / J6 z, m3 ~! W( y4 B5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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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行内颇有舍“液态模锻”而用“挤压铸造” 概念的总趋势,慢慢地也好象形成了将“液态模锻”等同于“挤压铸造”的观念,将这两个概念混用了起来。 7 @5 o- x& q; Y& T$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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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实践中,这两个概念的混用已产生了很不良的后果。工程技术人员将这两个概念混用,就会导致新上项目所采用的主体技术有质的不同。最典型的,是上“正向冲头挤压”液态模锻技术的汽车(摩托车)轮毂项目,还是上了“反向冲头挤压”技术的项目?设备生产商对这两个概念的有意或无意混用,将直接导致了客户所购设备,在技术所属性质上存在的巨大差异或质的完全不同。可以大胆地、定性地和肯定地说,前者是一项连铸连锻的技术,是以“锻”为终极工艺特性指标的工艺与装备技术,而后者则是一种单纯的铸造工艺,它可划入40年前由日本或美国人首先提出的“精、速、密压铸工艺与装备技术”范畴,本质上仍是一种铸造工艺。 ' U9 s! h) X. {3 Q8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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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可以说,苏联人将其最初发明的技术命名为“液态模锻”,是一个传神的名字,起码它将“锻”的终极特征交代了清楚,而英国人将之改名为“挤压铸造”,显然未能充分领会到该工艺的神韵——“铸”与“锻”能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吗? c7 f$ M$ \) x5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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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与“锻”,从字面上也有很大的岐义,“挤压”,可以解释的范围能从零到无限大,但“锻造”,却一定达到某一临界值,通俗地说,一般要达到固态的变形或塑性变形。“挤”与“锻”,在实际应用的理解上也有很大的区别,“挤”,可以是局部的,但“锻”,一般是要指全部的整体的。如果将一种只能实现“锻压”下限范围的“挤压”类设备,将一种只能局部甚至只能间接“挤压”的设备当作“锻压”设备,可真是误人子弟了! 4 `- ]7 F1 F* @- C3 ~0 O*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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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压压铸模锻技术在我国发明之后,将“液态模锻”——“液态金属模锻造”概念与“挤压铸造”,特别是将本质上是“精、速、密压铸工艺与装备技术”的“间接冲头挤压铸造”概念严格区分开来,就显得更为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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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如果还不太明白或熟悉上面所说的设备与工艺情况,我们可以从最终的毛坯微观组织上区分这两种具有本质差异的工艺。 6 B( m. E- h/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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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态模锻工艺生产出来的毛坯,其终极本质是一个锻件,它整个毛坯都可以是破碎晶粒与锻态组织,它可以绝对不出现铸造工艺所不能避免的缩孔缩松缺陷。而“间接冲头挤压”的“挤压铸造”,它所生产出来的毛坯,从本质上仍是一件铸件,它只能实现局部的破碎晶粒与锻态组织,不可能全部消除铸造工艺必然产生的缩孔缩松缺陷。简单的以这种工艺与装备生产出来的毛坯,其缩孔缩松率比有充分补缩措施的传统的低压铸造工艺高得多。认为这种工艺等同于“液态模锻”工艺,就大错特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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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C4 V. z% Q) r 为液态模锻技术正名,是行内所应尽早尽快做的一件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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