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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对于持刀故意伤人,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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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14: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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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了当地的新闻频道,有则新闻让我大有感想。

事情是这样的:

在某小区门口,A男在正常行驶。突遇B女开车逆行要进小区(离小区门口还有20米的距离)。A男因为是正常行驶不肯让道给B女,而B女也索性不动,僵持,到后来就下车吵架。当时B女的丈夫正好在小区附近。

过来和自己老婆说了2句话,就直接拿了一把大砍刀就冲过去把A男从车里砍到车外。到这时B女才急起来,想起去拉自己老公。

在拉扯过程中,B女的丈夫迅速把手中的砍刀递给了一旁的C男,把凶器转移掉了。又正好小区对面有一个摄像头,把全过程拍了下来。



今天上网查看了此类的不少消息。只要不出人命的,大多是判个几年徒刑。可是,放来以后呢?照样横行?我看报道中B女的丈夫也30+岁近40的人了,想要这样的人改变自己的本性估计也难了。


对于这样的持刀故意伤人事件,看了太让人心寒了。这到底是怎么样的社会啊。。。。做人竟然可以横到这个样子。如果大家碰到此类的情况、这样的人,除了挨砍还能做什么。。。这让广大的善良的老百姓该如何自处???

同时,B女作为该事件的主要导火人,是不是也该追究其刑事责任?
发表于 2012-6-12 14:4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乱世应用重典!.............B女有责任,但是谈不上刑事责任啊......
 楼主| 发表于 2012-6-12 14:4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乱世应用重典!.............B女有责任,但是谈不上刑事责任啊......
wangsheng371 发表于 2012-6-12 14:45 http://www.3dportal.cn/discuz/images/common/back.gif
这样的女人看了确实可恶啊!!!!
发表于 2012-6-12 14: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天太热了,火气都大了!多吹吹空调就冷冷静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6-12 14:5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话说我自己,在06年的中秋节,我和我姐去菜场买菜。也引发了一起伤人纠纷。

当时我还是个大一学生,我姐比我大5岁。有个商贩在卖蘑菇,我姐就去询问价格。
问及2种大小不一的蘑菇,我姐问了下,结果商贩主就说价格一样,买不起就不要问。我姐因此和女商贩住吵了起来。当时女人和女人吵架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问题是女商贩主的老公看2人吵的劲头也过了,还一直推他老婆,意思是叫她和我姐打架。我看不下去警告了两声,他就和我扭打起来,同时突然周围冲过来3个人,一人架我一胳膊,一人抱我身体,我脸上实实的挨了他2重拳。当时直接被打闷了,右眼眼角还流了不少血。事后一哄而散人都找不到。菜场摄像头有推脱说全坏了,查不到证据。

虽然这和持刀砍人的严重程度不能比, 但也是一个比较横行的例子。

事后对方仗着当地派出所有关系人都见不到。最后我们还是通过从市局的关系层层施压下来对方最终才出面道歉赔偿。
发表于 2012-6-12 15: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常州
世风日下。。。。。。。
发表于 2012-6-12 16: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
打架动刀没有必要,会出人命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6-12 16: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7# 裴念文
有些人不管这些,好像砍了就是赚了一样。蛮悲哀的。
发表于 2012-6-12 20: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沈阳
楼主你还好了,市局有关系。
要是普通平头百姓呢,还不就得吃个哑巴亏。
中国啊,一个关系的社会。
还是某年春晚冯巩的相声说的好“逮到就毙”
就得用重典,人人平等,要不不足以平民愤......
 楼主| 发表于 2012-6-12 20: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本帖最后由 caochunbiao 于 2012-6-12 20:19 编辑

9# oceandee
是呀,是该庆幸。不过我也很难过,如果没有市局的关系也只能吃这哑巴亏了。真的挺难的。。。想想广大的普通老百姓啊。

如果是和新闻里的那样,被砍的话那也只能认栽。最多让他多吃几年官司,可伤疤还是注定留下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6-12 20: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乱世应用重典!.............B女有责任,但是谈不上刑事责任啊......
wangsheng371 发表于 2012-6-12 14:45 http://www.3dportal.cn/discuz/images/common/back.gif

乱世用重典。可问题是上面的人不会认为现在是乱世呢。

用句不负责任且激进的观点:这种无故(或者为了一点芝麻大小的事情)持刀伤人的人,就该一枪给毙了。以还广大平民老百姓一个太平安详!!!
发表于 2012-6-12 20: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台州
GA们也不想惹事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世道啊
发表于 2012-6-12 21: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
本来是一件小事,这下闹大了,这说明啊~两个都是爱较真的人。有理受伤的是自己,砍人的坐班房。犯了刑事罪就不同啦~
镜头还是重放吧,让他们重新来过——看看会是什么结果。
痴人梦话,痴人梦话,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12-6-12 21: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13# 洪哥
洪哥A男是遵纪守法的好良民,吃这样的亏真的蛮冤屈的。

以前看过一本小说中说到这样一个故事:

军官预选考评中,主考官给一位军士出了这样一道题目:有6个小孩子大人告诫他们千万别去铁路边玩耍,可孩子们还是任性的去了。到了铁路边发现有2条铁轨线,一条是崭新的刚铺上的,一条是比较破旧的几乎荒废的辅路。其中5个孩子跑到了崭新的铁轨上玩耍,因为他们觉得新的好看。唯一的一个孩子因为听从了大人的劝告,虽然任性的来了铁路边还是选择了比较破旧的铁路玩耍。这时一辆火车快速的开来了。。。
这时考官提问了:如果假设火车停不下来,但是可以选择继续在新的铁路上行驶撞到5个孩子,或者强行换到荒废的辅路上撞到那唯一的孩子。如果你是火车的驾驶员,你会怎么选择?
军士回答,我会继续选择在原路上开,被问及原因时他回答说,我不会为了几个不听从警告,任性妄为的人,从而去伤害一个按纪守法的人,即使是牺牲5条性命。
考官又问了,如果你的上级强制命令你必须往废弃的辅路上开,你会怎么办?
军士回答,我会执行上级的命令,但是我保留向军事仲裁所申请仲裁的权利。
最后对于该军士主考官们一致给予好评,被送往高级军官学校深造。


听了这个故事,是不是很有感触呢?何必为了几个违反纪律的人,而伤害到那些遵纪守法的平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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