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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20: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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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原帖由 失心 于 2007-3-20 16:58 发表
9 h! i" S( ]1 ]9 a# F上面的两种方法都不是好办法% Y7 P9 A4 B' u* p
第一个,如是我能在1:1的情况下标好尺寸,我双何必再把它放大呢& z1 ~+ m0 M6 ^. s
1 A! l x; P7 S Q2 T8 p第二个,如果你一改那里的设法,那所有的尺寸都变动了.
# T* a$ W* ?( g+ B4 s; g) L8 i4 {9 q' ~- `; T; e6 \
还没有别的好办法.如是没有,看来我都用回XP了. 1 \/ ]6 Q* r3 p+ j' W$ ]- @( t$ K
可能他没说清楚,他是说你新建一个风格来标注放大视图。其它的标注还是用默认的风格。这样就行了。* C: M% D' z/ }2 e3 r0 F _
不过我感觉这一点是没有原来的版本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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