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表于 2009-11-30 22: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1 引言
2 }) d; x2 U0 R, t; G; t0 S7 u2 |, o国家局1999年发布的《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公告》(即1999年第6号公告)中指出: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企业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企业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的确定是企业自身的行为。但如何科学、合理地确定检定周期是企业极为关注的问题。- b% w$ k3 @+ {' I' N
2 检定周期确定现状
5 w" d6 ?8 Z% A7 A现行大部分的计量检定规程中对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的规定:“检定周期可根据使用的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1年。”它的含义有两种:一是计量器具检定周期似具体情况而定;二是只规定了检定周期最长期限1年。但是,目前大部分企业和计量检定部门对它产生了误解,认为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为1年,在检定证书的有效期限上多规定1年,企业也根据证书上的检定有效期限送检,结果给计量工作带来了误区。计量检定部门、企业不能仅本着经济,使检定费用尽可能最少而按检定规程中检定最长期限确定检定周期,还应考虑在这个周期内计量器具超出允许误差的风险尽可能最小,保证计量的准确可靠。
( r, ?+ s1 V$ i0 e3 检定周期确定的方法
0 D7 Y) X2 }9 j* a6 j/ k2 U不同区域、不同企业的同种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也可能不同,这主要同使用单位的使用频度、环境条件、维护状况等条件有关,但一般企业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做很深的研究。
% K, k x: R; `4 Q9 |
! j: G* r" b! Z( DJJF 1139-2005 G+ a: q0 H0 G, M
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 + w( i# K* W) p4 U
; i/ [: K q' l; A! p压力表属于安全防护这一类,属于强检项目,按照JJG52-1999检定规程,压力表检定周期为半年。
8 o5 z5 l& T y, U8 P企业可以按照使用的具体情况分A/B/C来分别确定压力表检定周期。
( S/ q( l- K8 D' W+ H- i8 e( DA类是强制检定,关系到生产安全和环境监测方面的压力表,检定周期必须按照检定规程,只可小于半年;如果工矿条件恶劣,检定周期必须更短。
' f. V L; ?! _( }B类原则上也不应超过检定规程上的规定。2 j# s8 H0 e. x$ E& g
c类可以根据企业的特点自行确定检定周期,但应有确定检定周期的方法。
, }. z# x% O( {& Y( P) @% l( G6 K& p0 A- Z, t1 ^! {" p1 H8 }4 o% k
3 T: ^+ D7 G% j& [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和检定周期明细表(1)
Z" ^! v! R4 M! F! k 说明:“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规程目录及检定周期明细表”,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 P( n; M2 T. V2 f* F+ v* n6 W1 d. U; p" M
》所列计量器具的项种,依据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相关《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而编制的。表中所列“检定周期”均为现行“
2 `6 O. g9 @0 |7 E; X
. O5 Z! \; q' \' N5 l4 t4 S0 C检定规程”所规定。将来“规程”修订或新制定,则规程名称、编号及相关检定周期均应以相应的新“规程”的规定为准。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